设备工程简介
1、设备工程监理的定义、范围、特性
1)、设备监理定义
设备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的设备监理(企业法人)单位,受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委托,依据供货合同而签订的监理合同的约定,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对重要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储运、安装、调试等过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实施监督:
2)、设备工程监理范围
①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②涉及国内生产安全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监理的特殊
项目;
③国家政策性银行或者国有商业银行规定使用贷款需要实
施监理的项目;
④企业投资建设需要实施监理的重要设备项目;
3)、设备工程监理工作特性
设备工程监理具有委托性、服务性、专业性、公正性等特点。
(1)、委托性:设备工程监理的前提就是受业主(投资方)委托,为维护业主(投资方)的利益而开展的第三方设备监理工作。
(2)、服务性:按照委托服务合同或协议对重大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过程开展监理服务活动。
(3)、专业性:专业性是设备监理的显著特点。监理专业划分具体而明细,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与管理知识,没有相应的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是不能承担相应的设备工程监理项目的:
(4)、公正性:是设备监理单位和人员的重要条件,坚持公正的立场、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的方法确保设备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2、实施设备工程监理制度的依据
(1)、1 996年1 2月国务院颁布《质量振兴纲要》提出“对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设备监理制度”。
(2)、2001年1 1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印发的《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1]174号),明确了为保证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建设项目重要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设备监理活动的健康发展。
(3)、2002年1 1月1 1日颁布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令《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明确了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等级及其监理业务范围等。
(4)、2005年1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注册设各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国质检人[2005]50号),明确规范了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
(5)、2010年发布的国家标准《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26429-2010),已于201 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3、设备工程监理的工作关系